最近,市文明办、市爱卫办、市献血办联合发出《关于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精神,集团公司党委希望各级党组织加强无偿献血公益宣传,鼓励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无偿献血活动,为构建和谐社会、争创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。按通知要求,在8月底以前,全市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无偿献血活动。活动期间,各单位将无偿献血名单报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,以便集中上报市献血办安排流动采血车采血。
参加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:年龄:18—55周岁;体重:男50公斤以上,女45公斤以上;血压:90—140mmHg;体温、脉搏、发育正常,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脏器切除史;血红蛋白检测正常;乙肝表面抗原初筛阴性;献血间隔期:献全血间隔期为6个月,成分献血间隔期为4周,献全血6个月后可献成分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