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

发布时间 : 2015-02-12

       伴随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如火如荼,宜昌市计划用一年半时间建成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,通过加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力度,加快城市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,建立具有宜昌特色、满足现代化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化体系。到2016年全面达到国家评估标准,完成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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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推进计划具体如下:
        第一阶段:启动阶段(2014年8月至11月)
        开展旅游标准调研工作,向国家旅游局申报《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书》;制订《宜昌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》和相关配套政策;召开全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动员会;整理编印旅游标准知识手册及各类培训资料;确定参与创建的试点单位、试点企业;成立旅游标准化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;主要牵头部门、责任单位依据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;做好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宣传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第二阶段:实施阶段(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)
        研究制订《宜昌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》、《宜昌市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》、宜昌市旅游标准工作奖励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;制订宜昌旅游业标准体系;分级、分层次、分类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培训;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是是工作,全面实施各项旅游业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;制订具有宜昌特色的地方标准;重点抓好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提档升级和完善配套;培养企业知名服务品牌;进行旅游标准实施评价;持续做好旅游标准化宣传工作,制作标准化工作音像资料;组织国家旅游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实地指导和培训;做好中期评估工作;定期召开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督办会,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。
        第三阶段:评估总结阶段(2016年5月至8月)
        各成员单位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;试点单位在初审过程中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;做好迎接国家旅游局对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现场评估验收工作;巩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,推广成功经验,适时召开全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总结表彰大会,对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