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交运集团荣获“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”

发布时间 : 2018-12-05

       12月4日上午,以“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”为主题的宜昌市2018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点军区联棚小学隆重举行。在本次活动中,宜昌交运集团(以下简称:公司)被湖北省委法治办、湖北省国资委、湖北省司法厅等联合授予“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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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公众企业,公司始终坚持法治引领,做到知法于心、守法于行、普法于实,通过依法治企,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       在“七五”普法期间,公司成立了高规格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,确保组织保障到位;定期开展法制讲座,把法治建设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,确保学习贯彻到位;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,确保依法决策到位。公司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,并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法务工作模块化和信息化管理。公司合同实行分级管理,前移监督关口,防范法律风险。法律事务部对项目实施全程开展法律支持,确保主体适格和程序合法。截止目前,公司旗下100余家分子公司未有被列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,未有企业经营异常或者失信记录,企业运行健康稳定。在普法宣传方面,公司充分利用自媒体、站场展板和车载视频,以及内部培训活动等,面向企业员工和旅(游)客开展全方位的法治宣传,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。